2018年9月25至27日,北京诗词学会在六部口社区第一党支部举办诗词讲座。中华诗词学会理事、北京诗词学会副会长、《北京诗苑》副主编赵清甫授课。题目是:格律诗基本知识。北京诗词学会秘书长马旭升到课,六部口社区第一党支部读书分享会负责人付尧尧主持。来自第一党支部党员100余人次参加听课。
赵清甫老师主要讲了二个问题。
关于格律诗
格律诗是中国旧体诗的一种,是在唐代产生并定型的诗体。格律诗大致分为三种:绝句。四句一首,又称律绝。按照每句字数:五字者称为五言绝句,简称五绝;七字者称为七言绝句,简称七绝。
律诗。全诗八句,共分四联:首联、颔联、颈联、尾联。按照每句的字数:五字者称为五言律诗,简称五律;七字者称为七言律诗,简称七律。
排律。十句以上,是按照律诗的押韵、平仄、对仗格式加以铺排延长而成,故称排律,又叫长律。排律以五言居多。
格律诗体结构严谨,字数、句数、平仄、对偶、用韵都有一定的限制,特别是五、七言格律诗,必须具备其“五定”标准:篇有定句、句有定字、字有定声、韵有定位、律有定对。失去这些特征即非五、七言格律诗。格律诗词之大美,在于其格律之“五美”效果:均齐美、节奏美、音乐美、对称美、简洁美。文字排列如同方阵,整齐划一;诵读效果起伏顿挫,朗朗上口;再加上精练的语言和深邃的意境,赏心悦目,产生阅读和背诵的情趣与冲动。因此,它在文学史上得以发展,在优胜劣汰中得以保存。正如毛泽东主席说:“旧体诗词源远流长……一万年也打不倒。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。”以至于它成了大多数中国人最早的教科书,成为世界华人的一种思乡情结,也是目前离退休人员文化养老的重要方面。
二、格律诗的基本要素
格律诗必须具备三大基本要素:押韵、平仄、对仗。
押韵
所谓押韵,是指诗人在诗词中的用韵,即把同韵字(韵母相同的字)放在不同句子(首句入韵的,放在第一句和其他偶数句;首句不入韵的,放在所有偶数句)的句尾,所以又叫韵脚。其主要作用是使声音和谐优美,类同音乐的重复回环,吟诵起来顺口悦耳,便于记忆流传。押韵是诗词等韵文的语言特点之一。
1、绝句和律诗首句可押可不押韵;绝句的二、四句,律诗的二、四、六、八句一定要押韵。
如王之涣的《登鹳雀楼》:
白日依山尽,黄河入海流。
欲穷千里目,更上一层楼。
这是首句不入韵的诗。第一句尾的“尽”字不押韵,用的是仄声字;二、四句尾的“流”、“楼”则为同韵字。其五言律诗及七言绝句、七言律诗、排律诗也依此类推。
2、格律诗必须一韵到底。即一首格律诗中的所有韵脚只能依据韵书中同一(平声)韵部的字押韵,不能随意换韵,也不能平仄相间。
3、同一首格律诗中,韵字不能重复使用。不押韵者不为诗。不按格律诗押韵者不为格律诗。
(二)平仄
1、平仄韵
目前格律诗有两类用韵:一是《中华新韵》,按现代汉语发音:一、二声为平音,三、四声为仄声。二是《平水韵》,按古韵的平、上、去、入四声划分平仄,除平声(分为上平声、下平声)外,其他三声均为仄声。可依古韵典为据。
2、平仄韵应用规则
(1)格律诗常见定式。格律诗一般分为平起、仄起两大定式。首句中的第二字决定一首诗的平起仄起:首句第二字是平声,该诗即为平起式,是仄声即为仄起式。而每种定式又以首句是否入韵而有所不同。
(2)格律诗平仄规则。
格律诗必须押平声韵。
首句入韵的格律诗,首句尾字用平声字;首句不入韵的格律诗,首句尾字用仄声字。
除首句入韵其尾字用平声字外,其他各奇数句的尾字均用仄声。
句间平仄交替,对句平仄对立。
相邻两联平仄相粘。即前一联的下句和后一联的上句必须平仄相粘,即用平仄起式相同的句式。
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
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。律句的基础类型只有四个。以七言句型为例:
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
绝句和律诗即是在此四个类句的基础上,按照平仄粘对等规则组合而成。
“一三五不论,二四六分明”是说处在奇数位置的字,可平可仄,但原则是不能导致句中出现孤平、句尾出现三平尾、三仄尾;处在偶数位置的字在一般情况下,则必须遵守平仄规则,否则为拗句。
句型变格和拗救等问题。
3、格律诗平仄之忌。
(1)忌换韵脚。同一首格律诗中,所有韵脚一律压同韵部的平声字,不能换韵。
(2)忌失粘。即上联的下句与下联的首句平仄起式应相同。
(3)忌孤平。是指五言格律诗“平平仄仄平”这个句型中,第一字必须用平声;如果用了仄声字,就是犯了孤平。因为除了韵脚之外,只剩一个平声字了。在七言格律诗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句型中,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,也叫犯孤平。所以,“一、三、五不论”是有条件的。
(4)忌三平尾。即句尾不能出现连续三个平声字。
(5)尽量避免三仄尾。即句尾力求不出现连续三个仄声字。通常谋篇,三仄尾、三平尾、孤平均为出律。
(三)对仗
对仗是格律诗的一大修辞技巧。对仗一般是对律诗而言,即要求颔联、颈联对仗。唐诗中出现只有一联对仗的极少;而出现三联对仗的则常见,特别是首句不入韵者;四联全对也是有的。排律除首联和尾联可以不对仗外,中间各联均要对仗。绝句则可对可不对。
1、格律诗对仗的基本特征。
(1)出句与对句平仄相对。(“平仄”部分已有阐述。)
(2)出句与对句的句型一致。
如杜甫的《旅夜书怀》的颈联“名岂文章著,官应老病休。”句:“名岂文章著”,“著名”这个动宾词组被拆开放在句子两端;而对句“官应老病休”中的“休官”也因此被拆开放在句子两端,对的是何等工巧啊!
(3)出句与对句语义相应、词性对品。
语义相应,是指对仗句中相应词语的字意要相对。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的《笠翁对韵》中按照韵部,将常用对仗字词大都收入其中,可供对仗入门者参考。如:天对地,雨对风。大陆对长空。山花对海树,赤日对苍穹等等。即名词对名词、动词对动词、副词对副词、形容词对形容词、疑问词对疑问词、数量词对数量词、方位词对方位词等,或符合传统的对仗品类。
特别是自成一类的词,如数量、颜色、方位、专用名词等最好同类相对。人物也要名对名、字对字、号对号、绰号对绰号,不可乱对。
工对中甚至要求同一小类词相对,如天文、地理、时令、服饰、器物、植物、动物、人伦、形体等。如杜甫的“星垂平野阔,月涌大江流”,“星”和“月”是天文对,“野”和“江”是地理对。同时还要注意词的结构相应,如叠词对叠词、连绵词对连绵词、并列词组对并列词组、偏正词组对偏正词组等。